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代表着产业的发展趋势,而它的起步和培育都离不开政府有形之手的引导和扶持,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就是其中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省财政“十二五”期间将每年新增安排20亿元,五年投入100亿元,支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核电装备、风电、生物制药、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等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据了解,每年20亿元的专项资金,由省财政预留40%,其余部分切块安排到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和省科技厅,分别用于支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新能源汽车三大近期重点突破的产业发展。省财政预留的40%部分则用于兼顾其他非近期重点突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决定的其他重大项目。昨日首批分配的5.8亿元就来自于省财政预留的部分。
按照《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扶持方式上,省财政采用分类扶持方式,一是支持以单个企业为主体的项目,二是支持以主体企业或主体产品为主的产业集群项目。在标的设定上,对以单个企业为主体的项目,每个项目支持1000万—5000万元;以主体企业或主体产品为主的产业集群项目,每个项目支持3000万—8000万元;对于项目投资较大的,则可在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另行研究给予特殊支持。
而省财政厅根据前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经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实行竞争性分配。在竞标程序上,设置了组织申报、要件准入、书面评审、公开答辩、实地考察、项目公示、领导小组确认等七个环节,环环相扣,密切相连,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竞争性分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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